(一)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每年1月份开展留学人员人才引进追踪回访工作。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总结分析上一年度和近五年引进留学人员作用发挥情况,追踪人才动向,形成引进留学人才追踪回访报告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经核准通过后再启动当年受理工作。
(二)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每年以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核查。存在以下情形的,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批准后,给予压减办理数量、暂停办理、终止服务,列入管理系统办理黑名单等处理。相关人员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引进人才离职率较高或人才作用发挥不突出;
2.为超出管辖范围的人员申报留学人才引进;
3.通过多渠道为同一申请人申报留学人才引进;
4.不认真核实申报材料,推诿、拖延办事,造成申请人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5.申请人或协助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
6.存在索贿、受贿或行贿行为;
7.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行为。
(三)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批准后,取消留学人才引进申请资格,对不良信息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予以记录;已取得本市常驻户口,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注销;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留学回国人员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