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去哪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区县制定的外省市来京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办法发布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