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原护照
3、《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网上下载打印,或直接在办事大厅领取)
4、照片及回执(到公安局认可的照相馆拍照后领取,或直接在办事大厅照相)
》》北京各区照片馆名单一览(公安局认可的)
注:
1.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父母)一方陪同,持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身份证即可办理;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身份证。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有效期三个月)。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https://s.nia.gov.cn/,预约后到现场办理。(8种网上预约方式)
2、采集数码照片: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照相室采集数码照片。(如去符合要求的照相馆照相,无须此步骤)
3、填写申请表:现场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填写。
4、准备申请材料
5、取号等待
6、交表办理
7、付费
8、取证:可选择快递或持回执到窗口领取
注:网上预约办理的申请人、6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16岁以下申请人等4类人群可享受免费快递证件服务(免费速递区域限北京市内)。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含速递时间)
取证时限以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工本费120元+换发加注费用20元(共140元)
证件有效期:
1、16周岁以上:10年
2、16周岁以下:5年
办理地点
出入境接待大厅或派出所出入境证件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