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房地产依法应当由有关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房屋遗赠的,还应当提交契税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
城六区央产房继承、遗赠的,还应当提交《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情况通知单》原件。
房屋抵押期间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期间,继承人继承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应当到场,并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或者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北京二手房房屋继承、遗赠过户办理材料及相关要求
办理流程
申请
1、法人或其他组织需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再持申请材料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自然人持申请材料直接到登记部门提出申请。
2、登记申请人应向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屋登记大厅申请房屋登记,全市范围内的军队房产、涉密房产、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等房屋登记向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申请。
受理
登记部门查验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并就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对准予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领证
权利人或者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持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明原件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北京二手房房屋过户办理流程图
办理地点
东城区房管局
地址: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88号
电话:84014947,64040878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北京房产证登记机构地址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房屋登记费住房每套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都喊一本工本费,及其他相关税费。
房产继承过户办理费用:
200元公证费、280元登记费,总计480元。
营业税
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的为(卖出价-买入价)*5%
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都是卖出价*5%
增值税
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的为(卖出价-买入价)/(1+5%)5%
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都是卖出价除以(1+5%)乘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