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进落户程序:
一、符合学历、资格、技能、创业型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
①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并注册“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
②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拍照上传要件,在线提出落户申请;
③审核通过的,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方式获得准迁证;审核不通过的,短信一次性告知原因,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可重新在APP提出申请,或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后,重新上传落户申请。
二、经认定具有直接推荐资格的领军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急需型人才:
①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拟引进的急需型人才建议名单,经企业董事长确认后签落户推荐函报区人才办;
②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③人才本人按照上述落户申请方式拍照上传相关材料,在线提出落户申请;
④审核通过的,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方式获得准迁证;审核不通过的,短信一次性告知原因,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可重新在APP提出申请,或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后,重新上传落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