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在上海工作满1年,同时与依法设立并实际运作在上述区域的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金满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金单位应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一致,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仍就职于该单位,具有购买本市商品住房资格,申请人家庭未购买过宜浩佳园和教师公寓,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人才(以下简称人才):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或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
3、符合产业发展需求,拥有一定技能的专业技术骨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获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及以上,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或取的区级以上科研、竞赛成果表彰奖励的专业人才。
符合限价房供应对象要求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限价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限价房的,其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具有购买本市商品住房资格。符合限价房供应对象要求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才,可以单独申请购买限价房。
单身人才、三人以下家庭(含3人)限申请购买一套一居室或两居室住房;四人以上(含4人)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三居室住房。
申请人购买的限价房,如符合本市房产税征收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家庭成员(如有)签名的上海市临港地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表;(含承诺书)
2、申请人、家庭成员(如有)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文件;这些证件所证明的相关事实应为2013年9月3日(含)之前的事实;
4、申请人的学历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户籍证明或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明或表彰奖励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人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由社保中心提供的至少一年的缴纳证明,需社保中心盖章)。
7、申请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核查所需材料(由管委会提交市住房信息核查中心,单独成册):
申请流程
限价房实行“两级审核、一次公示”
初审阶段 ——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中国商飞经确认的所属单位负责审核申请人所递交的材料。
复审阶段 —— 由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核查中心、新区人保局、中国商飞配套住房办公室共同复审资料。
公示阶段 —— 公示期7天,期满后,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登记确认选房。
上海申请限价房的流程有哪些?
申请地点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工作时间:9: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