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需要办理上海市居民死亡证明文件的有关人员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凡需办理死亡证明的人员,请先到需要的部门开具介绍信
•公证需要,到公证处开具死亡公证介绍信
•保险理赔需要,到投保公司开具介绍信
•其它事宜由相关单位出具介绍信
2、凭开具的介绍信(填写清楚死者姓名、死亡日期、户口地址)和死者生前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办理。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理时间:每周二、四下午1:30-4:30(节假日不办理)
地址:张杨路3039号一楼大厅128室
上海市宝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33796715 33796760—202204206
办理时间:周一或周四 下午1:30~4:00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明路158号
上海市奉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解放东路931号
电话:021-57193643
办理时间8:30-11:00,13:00-16: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免费;
历年死亡需要出具证明的,不受时限限制。
当年死亡的,必须在死者死亡注销户口45天后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