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沪人社力[2022]103号),对世界名校留学人员落户上海发布了特殊支持政策,即: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取消社保缴费基数要求。具体院校名单以落户申报系统内名单为准。
新的申报条件已在一网通办系统中上线,符合该政策的留学回国人员如何在系统中申请呢?申请步骤与之前有什么区别?一起来看:
“申请条件或依据”选择:
两种特殊支持政策分别对应第18和19条依据,请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哦。
下一步是基本信息填写。
注意!这里有与以往不一样的地方。即按照第18或19条依据申报的留学人员,系统中根据所选申报条件限定毕业院校,这里的国(境)外毕业院校需要从下拉框中选择,而不是手动填写。
提示:一定要仔细核实院校的中英文名称,切勿选错哦。
这里完成以后,接下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表格、上传附件等即可,与其他申报条件的操作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