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提示:请各单位务必确保已经为引进的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再进行如下流程。
(一)信息录入第一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左上角法人登录,通过法人一证通进入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系统,进入系统后,点击进入 【毕业生落户报到】事项。
第二步:点击【毕业生户籍信息录入】后,点击学生姓名进行户籍信息录入。
第三步:严格按照网页右侧提示,录入毕业生原户籍所属行政区划、原户籍所属派出所、原户籍地址、婚姻状况、户籍迁移状态、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北京院校毕业生,上学期间户口迁到学校的,户籍迁移状态选择“京内户籍卡”;外地院校毕业生,上学期间户口迁到学校的,户籍迁移状态选择“京外迁移证”。)
提示:由于系统问题,【原户籍所属行政区划】下拉菜单可能会出现无法选择的情况,鼠标多点击几次即可选择。
(二)报送材料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毕业生的相关材料,及时准确地提交网上数据,确保网上数据和报送材料真实有效。将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tgfzxrcfwk2@mail.bjft.gov.cn,邮件命名:单位名称+姓名(如报多人则直接写人数)+2019(或2021)非京生源落户。
☞报送材料如下:
(1)引进毕业生的身份证原件;
(2)上学期间户口未迁入学校或毕业后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户口为学校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学校集体户首页复印件;无上述材料的,请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
(三)领取报户口介绍信
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显示结果为“市局已打印落户介绍信”后,可联系工作人员,预约时间到丰台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领取《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
(四)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
1.因市人力社保局与市公安局在落户环节信息交换需要一定的时间,各单位自取得市人力社保局打印《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40日内有效)一周后,再到集体户口所在区的公安部门办理下一步落户手续。
2.办理落户手续所需材料请事先向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区的公安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