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吸引集聚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发展,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区开展2022年留学回国人员引进需求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申报单位应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符合区域高质量发展方向,为在朝阳区工商注册、纳税登记,且发展稳定、贡献突出的各类创新主体。经其他主管部门申报的(如市海外学人中心、其他区),不应再通过我区申报。
2. 拟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有关条款、在国(境)外实际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一般应回国两年内),业绩优秀、贡献突出,所在学校综合排名靠前,所学专业与从事岗位相适,一般应在申报单位工作满半年(以在申报单位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为准),且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出国前已具有高级职称。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 《(XX单位)2022年朝阳区留学回国人员引进需求统计表》EXCEL格式电子版1份(见附件1),纸质盖章扫描件1份;
2. 在税务系统中打印的申请单位近三年(2019-2021年)《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或《税收完税证明》电子扫描件;
3. 《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诚信声明》(附件2)电子扫描件(须有拟引进留学人员、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标明日期);
4. 单位最新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
(二)申报人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 国(境)外院校录取材料电子扫描件,如《入学通知书》等;
2. 在国(境)外留学期间的成绩单电子扫描件;
3. 国(境)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电子扫描件;
4.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扫描件;
5. 国家移民管理局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电子扫描件(如因疫情原因在国(境)学习时间不满一年的,应提供所在国(地区)停航通知、线上学习通知、网课课表等证明材料);
6. 留学人员在申报单位工作期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电子扫描件;
7. 留学人员在申报单位工作期间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电子扫描件。
三、申报流程
(一)需求申报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4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形成压缩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tsccylx@bjchy.gov.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命名为:(XX单位)2022年留学回国人员引进需求申报材料。
(二)初步审核
区委人才办按照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有关要求,对各单位上报的引进需求进行初审,经研究通过后按程序报市人才工作局。
(三)需求确定
市人才工作局按程序确定拟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名单。
(四)材料提交
区委人才办按照拟引进人员名单,通知并指导需求通过单位填报“人才业务办理平台”,申报单位和个人按要求配合做好材料提报及复审工作。
四、申报说明
1. 择优申报。各申报单位要做好统筹,结合本单位发展实际和留学人员具体情况,聚焦关键核心岗位,按急需紧缺程度择优进行申报,避免扎堆申报。申报时,应按拟引进人员的急需程度,依照序号排序。重点推荐的人员应在“备注栏”标明。
2. 加强审核。各申报单位要对单位和拟引进留学回国人员材料逐一审核把关,认真核实后再行申报,确保符合引进条件。所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单位简介、个人业绩按填报要求控制字数,提交的各项材料名称清楚、易分辨。如出现申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取消申请人引进资格,对出现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严肃处理。
3. 保持沟通。需求申报后,应及时关注邮箱反馈信息,请各单位联系人保持手机畅通,如遇申报信息变更和其他未提及事项等情况,请及时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沟通联系。
附件1:《(XX单位)2022年朝阳区留学回国人员引进需求统计表》.xls
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诚信声明.pdf
朝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