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1、工作类居留许可:在北京工作的外国人。
2、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及延期(探亲):长期探望在京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
3、外国人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寄养):外籍华人、华侨在京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4、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置房、就医/陪护):已满60周岁的外籍华人因在北京购置房产、外国人因在北京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等私人事务需要在京停留居留的。
5、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探亲):长期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北京居留的外国人的亲属,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和配偶的父母。
6、外籍人才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
(1)经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等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2)经北京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可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
7、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创业):
(1)具有在北京创新创业意愿,并在我国高等院校毕业的外国留学生;
(2)计划来北京投资或者创新创业的外国人。
8、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家政服务):已获得永久居留资格或持有北京签发的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港澳高层次人才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
9、外国人申请学习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在京长期学习的外国人。
10、外国留学生申请校外实习加注:因专业培养需要,确需到在京企业单位参与校外实习的北京高等学校在读外国留学生)。
11、外国人申请记者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在京外国常驻记者。
12、外国人申请短期工作类居留证件: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指因下列事由,持Z签证入境,且在境内停留不超过90日的:
(1)到境内合作方完成某项技术、科研、管理、指导工作;
(2)到境内体育机构进行试训(包括教练员、运动员);
(3)拍摄影片(包括广告片、纪录片);
(4)时装表演(包括车模、拍摄平面广告);
(5)从事涉外营业性演出;
(6)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
13、外籍华人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在北京长期工作的外籍华人。
14、外籍华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
(1)长期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外国人的外籍华人亲属(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2)因在京购置房产需要长期居留已满60周岁的外籍华人;
(3)在京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私人事务等需要在京居留的外籍华人;
(4)在京养老的外籍华人。
15、外籍华人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长期探望在京居留的中国公民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华人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
16、外籍华人申请学习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在京长期学习的外籍华人。
17、外籍人员(中关村创业团队或中关村企业选聘技术人员)申请居留许可:中关村创业团队外籍成员或中关村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
18、外籍人才随迁外籍子女申请学习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外籍人才随迁外籍子女。
19、中关村外籍高层次人才的科研辅助人才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及延期:中关村外籍高层次人才的科研辅助人才。
20、外籍华人(中关村创业)申请居留许可:在中关村创业的外籍华人。
21、北京高校外籍学生(中关村兼职创业)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在中关村兼职创业的北京高校外籍学生。
22、北京高校外籍学生(朝阳、顺义兼职创业)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在朝阳、顺义两个服务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朝阳、顺义)兼职创业的北京高校外籍学生。
23、外籍华人(朝阳、顺义两个服务业示范区创业)申请居留许可:在朝阳、顺义两个服务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朝阳、顺义)创业的外籍华人。
24、在朝阳、顺义两个服务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朝阳、顺义)创业的外籍华人:朝阳、顺义两个服务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朝阳、顺义)的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企业选聘的外籍管理和技术人才。
25、政策4: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26、政策5:国内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引进的外籍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
27、政策6: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可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
28、政策7: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聘雇的外国人,已办妥工作许可、来不及出境办理工作签证的;对已连续两次办理1年以上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
29、政策8: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30、政策9: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外国优秀留学生,毕业后在中国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
31、政策10:在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学生,毕业后2年内来中国创新创业的。
32、政策11:国内知名企业和事业单位邀请来中国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受理→决定→发证(窗口领取、其他);
办理流程详细信息:
一、受理<1个工作日>(1、工作类居留许可:在北京工作的外国人。
2、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及延期(探亲):长期探望在京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
3、外国人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寄养):外籍华人、华侨在京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4、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置房、就医/陪护):已满60周岁的外籍华人因在北京购置房产、外国人因在北京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等私人事务需要在京:
5、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探亲):长期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北京居留的外国人的亲属,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和:
6、外籍人才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一)经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等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二)经北京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可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
7、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创业):具有在北京创新创业意愿,并在我国高等院校毕业的外国留学生
8、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家政服务):外籍高层次人才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
9、外国人申请学习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在京长期学习的外国人
10、外国人申请记者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在京外国常驻记者
11、外国人申请短期工作类居留证件:
一、申请对象
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指因下列事由,持Z签证入境,且在境内停留不超过90日的:
(一)到境内合作方完成某项技术、科研、管理、指导等工作;
(二)到境内体育机构进行试训(包括教练员、运动员);
(三)拍摄影片(包括广告片、纪录片);
(四)时装表演(包括车模、拍摄平面广告等);
(五)从事涉外营业性演出;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12、外国留学生申请校外实习加注:因专业培养需要,确需到在京有关企业单位参与校外实习的北京高等学校在读外国留学生。
13、外籍人员(中关村创业团队或中关村企业选聘技术人员)申请居留许可:中关村创业团队外籍成员或中关村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
14、外籍华人(中关村创业)申请居留许可:在中关村创业的外籍华人。
15、北京高校外籍学生(中关村兼职创业)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在中关村兼职创业的北京高校外籍学生。符合受理标准,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标准,不予受理。;)
二、决定<5个工作日>(1、申请人是否符合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条件。2、申请人准备的材料是否齐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符合审批标准,签发居留许可证件;不符合审批标准,予以拒绝签发居留许可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
三、发证<1个工作日>(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留许可)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其他
三、材料清单
一、工作类居留许可(在北京工作的外国人)
(一)申请对象:在北京工作的外国人
1、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2、临时住宿登记(申请人本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政府部门核发,电子)(1份)
3、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4、《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办理工作许可时已向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提交《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无需再次提交。)(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5、《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已取得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需提交: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等主管部门出具,持公务类护照的委派人员除外。)(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上)(未取得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需提交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主管部门出,持公务类护照的委派人员除外。)(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6、意见函(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签证证件的意见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正本原件1份)
(二)外国文化中心工作的外国人,持普通护照的外国文化中心工作人员
1、《外国文化中心聘任工作人员确认函》(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2、《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三)参加文体活动的外国人
1、函件及名单(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2、演出许可(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许可。)(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四)外国文化中心工作的外国人,持公务类护照的委派人员提交:《派遣国政府委派工作人员确认函》(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二、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及延期(探亲)(申请条件:在京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
(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
(二)临时住宿登记(申请人本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政府部门核发,电子)(1份)
(三)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四)家庭成员关系函件或亲属关系凭证((1)持Q1、Q2字签证入境者,提交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函件。(2)持非Q1、Q2字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纸》)、《公证书》等家庭成员关系或亲属关系凭证。(外国主管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或亲属关系凭证等,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补充备注:如上述证件不齐,可自愿提供证实材料。再次申请时,若被探望人不变,可免交家庭成员关系或亲属关系凭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五)被探望人的身份证件和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件
1、探望中国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北京市《户口簿》(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或《居住卡》(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或《居住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或《工作居住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2、探望华侨提交:中国护照(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境外《永久居留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
3、探望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
4、探望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5、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六)《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提交:《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三、外国人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寄养)(外籍华人、华侨在京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
(二)临时住宿登记(申请人本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政府部门核发,电子)(1份)
(三)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四)被寄养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纸》(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五)外籍父母的护照,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国人的,还应提交境外《永久居留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六)儿童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正本原件1份)
(七)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正本原件1份)
(八)受托人的身份凭证(受托人的北京市户口簿(或居住卡、居住证、工作居住证),以及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九)延期仅需提供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提交: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同时,需在申请表下方注明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四、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置房、就医/陪护)(已满60周岁的外籍华人因在北京购置房产、外国人因在北京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私人事务需要在京)
(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
(二)临时住宿登记(申请人本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政府部门核发,电子)(1份)
(三)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四)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
1、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或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2、存款凭据或对账单(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五)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等的外国人提交:接受医疗服务凭证(当地区级以上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诊断书》或《住院通知单》。)(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六)《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五、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探亲)(长期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北京居留的外国人的亲属,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
(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
(二)临时住宿登记(申请人本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政府部门核发,电子)(1份)
(三)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四)被探望人的居留证件和家庭成员关系函件或凭证
1、持S1、S2签证入境者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说明亲属关系的函件或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纸》)、《公证书》等家庭成员关系或亲属关系凭证。(补充备注:如上述证件不齐,可自愿提供证实材料。)(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2、持非S1、S2签证入境者提交:《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纸》)、《公证书》等家庭
四、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
五、受理或咨询地点
朝阳区将台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4号楼;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翼楼0309
六、咨询电话
84020101
七、法定期限
7个工作日
八、参考网站
https://zwfw.gaj.beijing.gov.cn/crjgl/
九、是否涉外
是
十、收费情况
1年400元,2年800元,3年及以上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