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需要用到同意接收函的一般有:
1、通过家属随军落户的(报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2、中央遴选干部进京家属随迁的(报中央组织部审批)
3、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
①在京方在北京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市属公务员的,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审批。
②在京方在央企、中央各部委司局的、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及部属高校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
③在京方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报中央组织部审批。
以上的进京方式的京外方单位为体制内单位的单位就可以直接出具同意接收函。京外方单位为普通私企民企的单位是出具不了的。
我们可以指导协助办理同意接收函,提供户口进京后外地档案调京服务。
开具接收函所需材料:京外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
户口进京后调档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进京批件、外地存档机构名称。(注:拿到进京批件后必须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否则调档手续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微信号:6621335(备注来意)
电话:17600528837(李老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15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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