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委托存档集体户开户
【设定依据】
1、《北京市流动就业人员档案管理规定》(京劳社就发[2001]263号) 文件下载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文件下载
【申请条件】
1、单位纳税地或注册地在朝阳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团体;
3、单位无人事档案管理权。
【办理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工商部门五证合一后的企业无需提供);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工商部门三证合一后的企业无需提供);
4、税收完税证明;
5、单位介绍信;
6、单位公章。
温馨提示: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单位经办人办理业务时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机构】
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接待服务时间为8:30-17:30,周六接待服务时间为8:30-12:3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10-57596100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叫号受理。
2、材料审核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办理开户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开户,与单位签订《单位委托保存职工人事档案协议》。
【注意事项】
单位为分公司的,另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开立单位委托存档户的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附件:单位介绍信
单位委托保存职工人事档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