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请问爱人北京博士后出站,我想随迁直接落户北京,政策上虽然允许,但是执行起来有什么坑吗?
解答:
- 出站前领证。
- 其接收单位必须是体制内(公务员/事业编/央企等)单位或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接收单位为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上传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满足该条件者可申请落户到接收单位集体户或本人/配偶房产,不满足上述条件者即使本人/配偶在京有房产,也不能申请办理落户北京
2、我全职博士后,因为我想参加明年上半年的高校应聘,所以想博后延期,这样的话,是否影响北京落户?
解答:延期不影响北京落户。
等等~~还要好多好多
咨询博士后出站落户政策需求?
【博士后配偶子女随迁北京落户条件】
博士后人员及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博士后人员必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关系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
二、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
三、博士后人员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工作满6个月。
在京用人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在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为高新技术企业。(PS对找进京接收单位这环节有困难,不明确,可私信联系。)
四、配偶、子女办理在京落户须与博士后人员同时申请。随迁配偶与博士后人员婚姻登记日期须早于博士后人员出站日期。随迁子女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
关于劳务派遣单位接收,不予办理在京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