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为例,2016年颁发的《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6〕39号)从2020年7月6日起不再执行,改为执行《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新政策的调整其实对于想通过在职提升研究生学历进行积分落户的朋友们而言不是利好,即“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我在最近的1个月内,通过查找大量资料,发现无论是政府官网,还是门户网站、公开报道等,都很难找到全面详尽的相关说明,因此特撰此文,梳理了目前可以落户北京的11种途径。并亲自制作了2个思维导图(即落户北京审批权力机构+落户北京的11种途径)。或有疏漏,诚邀大家合力补充完善(可以关注回复我,也可以阅读文章后留言评论)。毕竟撰写此文的初心就是想帮助有落户北京意愿的朋友们,少走弯路,早日落户!
问题一:谁有北京落户的审批权?
常见的具有北京落户审批权力的机构有三类: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国家部委相关部门、驻京部队相关机关。具体如下图所示:
下面,我例举6个常见的审批单位,帮助大家梳理清晰各机关的审批权限:
1,北京市人社局:审批北京市党政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部分市属国企、部分在京民企、外企等落户北京的人员;
2,人社部:由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承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从京外调配人员(不含公务员)等事宜;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批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在京创业、工作的人员;
4,中组部:审批中宣部、中联部等党中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团中央、 全国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事业单位落户北京的人员;
5,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各省市驻京办事处工作户口转为本市常住户口;
6,驻京部队大单位:审批驻京部队军人家属随军调京的人员。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知道落户审批单位?
你和中介或者用人单位在沟通落户细节时,如果发现TA连帮你办落户需要哪些单位经办审批都说不明白,可以至少说明两个问题:第一,这个中介可能还不是“一手中介”;第二,用人单位没有办理过落户手续,或者这个经办人没有办理落户的经验。遇到这种情况,你要慎重选择中介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主动督促、协助办理。
问题二:落户北京的途径有哪些?
从目前尚在执行的政策来看,有以下十余种北京市落户途径:新生儿落户、应届生落户、公务员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留学生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劳模落户、随军落户等。
为了便于大家快速区分并了解这些落户方式,我特意从是否对学历有要求入手,将这些落户渠道划分为两大类,并为大家制作成思维导图,见下图:
下面,我将重点为大家解析和学历相关的前3种落户途径。
第一种途径:应届毕业生落户
如果说新生儿落户是北京的第一大落户群体(每年15-30万),那么,高校应届毕业生无疑是第二大进京落户群体,虽然从2013年至今,每年通过应届生进京落户指标一直严控,但是基本还是保持到8000-10000人左右。
具体执行政策,请大家查看《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2月,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本文不再赘述。
注意事项:
第一,以下应届毕业生在北京就业落户,实行计划单列,不占用指标:
1,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大学生村官(选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特岗计划乡村教师及按照本市特定政策和要求办理引进的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不占引进指标。
2,本市高精尖产业用人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市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占引进指标。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
1)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2)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3)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第二,学历及年龄限制。
1,引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2,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3,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三,鼓励创业创新创意。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
1,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
2,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3,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
第二种途径:留学归国落户北京。
根据《关于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时间满一年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如果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选择在北京创业或工作,可以在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落户。
注意事项:
第一,留学人员应具备的申请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二、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时间满一年是在北京落户的条件之一,判断是否符合条件的主要依据是留学人员护照所记录的出入境时间,一定要满一年!
三、 留学期间在国内没有社保;
四、以下四类机构可以为留学回国人员(获有国外硕士学位)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1,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2,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五、 在京用人单位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向审批单位申报下一年度留学回国人才需求计划。
想通过此渠道落户的小伙伴,记得不要错过这个申报时间。按照规定,留学人员在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之内单位提交就业落户手续,才有机会落户北京,一旦错过两年,则无法通过该渠道落户。
关于这一点,我身边确实有很多海外留学的同学、朋友、学员,都是在回国2年内没有及时办理落户,从而错过了一条相对容易落户北京的办法。
第三种途径:博士后出站落户北京。
根据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随迁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工作的通知》,符合以下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以为本人及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
1,博士后人员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关系(含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
2,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
3,博士后人员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工作满6个月(需要有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注意事项:
1,在京用人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在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为高新技术企业。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博士后就职的单位并不是高新技术企业,比如说金融类的企业,可能就不符合这个规定,建议如果你恰好属于此类情况,请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
2,博士后人员需要在出站后1年内完成落户相关手续的办理。
我的合伙人——大菲菲老师目前在读海外商学院的管理学博士,她求学的目的之一也是希望未来能够通过博士后出站方式落户北京。大家如果对这种途径感兴趣,也可以和我或者大菲菲老师咨询。
其它落户途径,我基本已经把相关注意点或者相关政策都放到导图了,大家仔细查看上面的导图即可,如果大家想进一步了解,一方面可以网上查询相关规定,另一方面也可以关注我,和我咨询。
此外,关于没有重点展开解析的几条途径,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这些途径可能和我们大部分普通人很难产生交集,比如说绿色通道人才落户、全国劳模落户、随军落户、见义勇为落户等等,但是也不排除我们身边有很多优秀的人因此落户,所以,文字上不再赘述,思维导图中(见上文)已经基本考虑全面,希望能切实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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