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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才引进入户(以职称入户为例)

   2023-09-25 广州市人才引进入户(以职称入户为例)广州市人才引进入户(以职称入户为例)20
核心提示:广州市人才引进入户(以职称入户为例),户口簿等身份资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申请材料】
(系统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支持的附件格式为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单个附件大小为500KB以下。)

(一)必备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资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样本);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网上也可以找得到:
落户公共集体户申请书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 ,身份证号码 ,本人工作单位 , 单位地址:
,现居住地址 ,本人和直系亲属在广州未购置房产,工作单位也无集体户,现本人申请落户 (街道)的公共集体户,公共集体户地址: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完整,对因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后果,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并印手模):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该材料,请签名并加盖手印后,原件扫描上传到附件列表中的“本市合法住所证明”项)
注:落户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二)根据个人申报条件提供相应的资料
1、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
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
其中:
学历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位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直接通过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
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3、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
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应结合广州市产业发展方向及引进技术技能人才结构情况定期发布,动态调整。
4、 随迁家属
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及子女医学证明(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
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5、其他类别申报人
申请人属于高层次人才的,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文件;
申请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殊招录人员,须提供公务员考录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招录(聘)或转调任证明及同意申报复函。

(三)有关说明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等入编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省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引进单位在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市参保并可查询的不用提交)。
3、若申请人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的,除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可查的以外,还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
4、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担任户主,不得单独立户,申请人在办理引进在职人才入户时,请考虑实际情况办理随迁。

【申办系统】

人才引进申办系统:
 


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19年)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985号)中规定的政策过渡期人员仍通过电脑端申报,不通过移动端申报

【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填报资料→用人单位确认信息并提交对应人社部门→市、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核→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公布→核发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批复。
 


具体操作流程:
1、用人单位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已开通的忽略此步)
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登陆“广州市人事人才电子政务系统”(gzrsj.hrssgz.gov.cn/vsg)注册并申请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
>>1、进入智慧人才家园(gzrsj.hrssgz.gov.cn/vsg)登录页面后,在登录窗口下方点选“单位用户申请(申请前请先注册为用户)”链接,到达单位用户申请页面。
 


2、输入登录名、密码、验证码进行系统登录。
 


3、根据申报人情况填写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4、点击红色字体【申请新系统权限】。

 5、点击所需申请系统所在行的【选择】按钮。

 6、选择用户类型。
例如:需要开通的是法人单位权限,就点击“法人单位”所在行的【选择】按钮。

  7、选择相应的主管部门后,再点击【申请权限】,完成权限的申请,等待呈报的主管审批。

  8、提示申请成功后回到申请列表,通过【状态】栏跟踪主管部门审核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该账号的法人单位管理员权限就开设完成。

2、个人网上填报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后提交到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网上提交
用人单位法人单位账号登陆“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核查申请人信息和附件,确认资料无误后将申报数据提交市、区人社部门。
4、市、区人社部门受理
市、区人社部门受理窗口查核,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作退案处理。受理时间以受理窗口查核通过时间为准,如受理窗口5个工作日内未作查核或未予以退案,自动确定第6工作日为受理时间。
5、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有特殊情况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公示、公布
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公布。
7、核发批复、入户信息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后,《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将直接推送至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并与公安部门共享,申报人可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后,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实现全流程网办。
8、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才引进并经市或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公示后的在职人才。申请人收到审批完成短信后,可自行至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复核手续。

二、领取《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后,《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将直接推送至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并与公安部门共享,申报人可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后,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实现全流程网办。

三、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办理入口:
1、广州金盾网 gzjd.gov.cn/
2、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

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现场办理需通过网上预约后(进入“入户核准”事项),向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核准,经核准通过的再办理入户登记
1、广东省户籍人员
属广东省户籍的人才引进等待手机收到信息后网上预约(进入“入户登记”事项),统一向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或区分局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2、非广东省户籍人员
其他的须凭《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材料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后网上预约(进入“入户登记”事项),统一向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或区分局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怎么办理迁出: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准予迁入证明》和接收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调入函(具体要求请咨询原单位主管部门、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和现接收单位),前往原单位和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调出手续(含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

所需材料:
(一)办理入户核准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
1、提供《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下称《入户卡》)、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属引进出国留学人员且原籍已注销户口的,则提供《入户卡》、户口注销证明和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办理户口通知》。
注:从2020年6月10日起,经广州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电子证照的申请人,出示《入户卡》电子证照或提供入户卡编号及相关入户人员信息办理,无须提供纸质《入户卡》。
2、同时还应按照以下规定顺序登记入户地址:
①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提供房产证,属直系亲属产权的还需申请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下同);
②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提供房产证和分房证明,属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③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非必选),提供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入户地的集体户口首页(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④无法通过上述①、②项,也不选择第③项办理入户的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配偶的入户卡、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入户卡、出生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免予提供)。
4、迁入的家庭户地址有户口的,还需提供入户地的户口簿。
5、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入户登记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入户卡》(申请人及随迁人,下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随迁人,非本省户籍的,则提供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
属引进出国留学人员且原籍已注销户口的,则提供《入户卡》、户口注销证明和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办理户口通知》。
注:从2020年6月10日起,经广州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电子证照的申请人,出示《入户卡》电子证照或提供入户卡编号及相关入户人员信息办理,无须提供纸质《入户卡》。
2、根据不同的入户地址顺序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同上)。
3、有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予提供)。
4、迁入的家庭户地址有户口的,还需提供入户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部门】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是国资委直接或委托监管企业)的人才引进由市人社局受理;
2、除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外,住所地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的人才以及在省登记注册的民企的技能人才的引进由各区人社局受理。

【审核部门】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的人才引进申请由市人社局审核;
2、除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外,在广州市、区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的人才以及在省登记注册的民企的技能人才引进由各区人社局审核。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微信号:6621335(备注来意)
扫码加微信(备注来意,不然不通过)
扫码关注公众号:
 智力乐园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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