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原则
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要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相结合,紧密围绕首都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点产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任务展开。
(二)立足高端。人才引进岗位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应聘人选除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外,还需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突出的业绩表现。
(三)公开公平。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严格规范申报流程、细化审核标准,加强监督指导,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二、申报条件
(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由各单位组织开展岗位申报工作,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研发、金融、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等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发机构、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和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区域重点企业。
(二)企业单位人才需求岗位必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高层管理岗位须为部门总监、副总经理以上职位,核心技术岗位须为技术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职位,提供的薪酬及福利待遇条件应与市场同等职位相当;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岗位须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基本条件要求,并须明确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配套政策。
(三)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的,符合条件的岗位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报;为企业单位的应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本市重点发展产业或区域重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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