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家详细分析了今年幼升小政策中那些重要的变化,特别是关于摇号部分的解读,上海幼升小的那些关键政策,包括“公民同招”,“人户一致”,“人户分离”,“五年一致”等,同时还针对16区的特殊情况的详细解读,纯干货,建议大家重点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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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幼升小关键政策详解
1.“公民同招”
具体要求
公办和民办小学同步招生,网上报名只能2选1;
公办一批验证和民办摇号同步推进;
民办未录取适龄儿童进入公办二批验证;
政策影响
公办民办不可兼得,择一而行;
民办未录取生源可能进入统筹入学行列,即无法进入公办优质小学。
2. 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
具体要求
“人户一致优先”:指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时,申请对口公办小学优先安排入学。
“同类排序靠后”:指生源在满足同样条件情况下,统筹时排在满足该条件人群的后面。但是会排在“人户分离”或者非沪籍随迁子女的前面。
政策影响
“人户一致”目前在上海幼升小政策中优先级最高,优势不可替代。
如满足该条件,直接申请对口公办小学时,该项生源将被排在第一顺位,一般能顺利就读;
如满足该条件,先申请民办小学未被录取,后申请对口公办小学,该项生源将排在第二顺位,在招生名额充足的条件下,也有机会进入对口公办小学就读。
而其他类别的生源,如“人户分离”的沪籍生源和非沪籍生源则要排在前两类生源之后进行顺位录取,在优质公办小学名额紧张的现状下,很可能只能统筹安排,随机录取了。
3. 人户分离
具体要求
只针对上海户籍的适龄儿童,非沪籍不适用;
分为2种情况:
孩子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
孩子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
在进行入学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
政策影响
为上海户籍适龄儿童跨区就读创造了条件;
但是上海各区要求不同,家长在办理前需针对性了解各区要求;
4. 五年一户
具体要求
各区县内各公办小学建立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区内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即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接受一个学生(双胞胎和二孩例外)。
政策影响
根据上海各区2019年发布的招生政策,实行该政策的一共有8个区,分别是:黄浦区、杨浦区、徐汇区、闵行区、静安区、长宁区、浦东新区、宝山区;
虹口、普陀部分学校实施;
崇明区实施“三年一户”政策。
NO.2
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详解
黄浦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
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Ø 报名人数 < 招生人数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安排对口入学;
Ø 报名人数 > 招生人数
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 人户分离统筹
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4. 五年一户政策
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杨浦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按照区招生政策和学校排序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
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Ø 报名人数 > 招生人数
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3. 人户分离统筹
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
4. 五年一户政策
“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徐汇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入籍时长排序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实行对口入学。
Ø 报名人数 < 招生人数
安排就近入学;
Ø 报名人数 > 招生人数
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
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闵行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户籍迁入时间排序
先安排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Ø 报名人数 < 招生人数
安排就近入学;
Ø 报名人数 > 招生人数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 人户分离统筹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儿童,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
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静安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细则统筹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户籍对口年限要求
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资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况,采取地块(居委)划片对口的方法,确定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范围。
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2020年起,部分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2年以上);
房屋户主为儿童、父或母;
房屋产权人/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
3. 人户分离统筹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4.五年一户特殊要求
部分实行对口地块户籍年限限制的公办小学,同时要求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长宁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 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排序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分离统筹
本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 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
3.五年一户
2020 年本区各公办小学继续对当年涉及入学的门牌号建立数据库,与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数据库进行比对,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做法(多胞胎、二胎除外)。
浦东新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为原则,由招办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户籍迁入时间排序
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如对口招生区域内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招办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 人户分离统筹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招办将按照操作细则统筹安排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
宝山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学校按照该原则制定招生细则安排入学,细则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人户一致优先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4. 五年一户
本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9年须迁入户籍满5年)。
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普陀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
“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虹口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多项要素排序
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
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3.人户分离统筹
选择申请在居住地就读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嘉定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且持有房产可对口入学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根据划定的学区,凭户口簿和相应的房地产证等报名入学。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
3.人户分离统筹,同一街镇内不得申请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统筹安排。
松江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安排进入公办小学就读。
2.人户一致优先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
跨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
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青浦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安排进入尚有余额的学校,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相关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
居住地在本区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入学。所有公办小学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校。
3.人户分离统筹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金山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再依据本《意见》第二部分“入学原则与安排”的政策细则,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安排进入公办小学就读。
2. 人户一致优先,人户分离统筹
先对“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安排对口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等符合其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奉贤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人户分离统筹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崇明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根据《2019年崇明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细则》(附件2)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人户分离统筹
今年不再实施“三年一户”政策。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