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受理条件】
审批单位批准开具落户介绍信并发送落户电子数据后,迁移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户籍专区(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
【申请材料】
1.市人才工作局商调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户籍材料和身份证
办事指南入口
【办理流程】
1.申报/收件
2.受理
3.决定
4.制证
5.发证
市人才工作局审批外省市人才引进及随迁家属证流程图
【领证时间、方式】
窗口领取
【收费标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