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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政审常见问题(二)社保代缴

   2023-12-30 公务员政审常见问题(二)社保代缴公务员政审常见问题(二)社保代缴510
核心提示:公务员政审常见问题(二)社保代缴,社保代缴:即参保人通过中介或其他途径挂靠在与本人无真实劳动关系的单位名下参保。现实生活中,一些没有工作单位的人通过找代缴公司挂靠社保,或者在亲戚朋友的公司挂靠社保,但其实双方并未建立真实的劳动关系。

一、什么是社保代缴?

社保代缴:即参保人通过中介或其他途径挂靠在与本人无真实劳动关系的单位名下参保。现实生活中,一些没有工作单位的人通过找代缴公司挂靠社保,或者在亲戚朋友的公司挂靠社保,但其实双方并未建立真实的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在全职备考公务员的过程中选择社保代缴。一方面,很多城市的落户、购房等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另一方面,很多人存在这样一个误区:挂靠缴纳社保可以累积工龄。但其实违法缴纳的社保在工龄认定环节是不予承认的。

二、社保代缴能不能通过公务员政审?

【政策依据】

①社保代缴在国家层面的定性属于不诚信行为,严重得甚至涉及到犯罪,是典型的违背职业道德行为。考察组可以根据2021版《公务员考察录用办法》第九条第十款中的规定: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对涉嫌社保代缴考生做出政审不予通过的决定。

2022年3月18日起,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处理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节选

【地方政策】

2022年开始,深圳等地要求在政审期间要求提供社保缴费记录,记录要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工作作证材料对应,以此来判断是否存在社保代缴行为。深圳市委组织部官网发布的《2022年深圳市职位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规定了以”挂靠“行为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需在资格审核前予以纠正。

深圳市职位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此外,江苏、安徽、上海等地也开始要求考生在政审环节中提供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未来各地势必会强化对社保代缴问题的审查力度。

【为什么不能社保代缴】

一方面,社保挂靠代缴,由于个人与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个人的权益是无法保障的。另一方面,挂靠代缴本身就是造假行为,也破坏了社会公平。一些人为了自身利益,在不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挂靠代缴、违规补缴,以骗取保障,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对依法合规缴费的参保人不公平,如若放任会助长机会主义行为。

三、如何补救?

目前,处理代缴社保问题应对政审的办法主要有两种,其一是补齐工作证明,其二是清除社保缴费证明

【工作记录闭环】

将在代缴公司工作任职的记录补齐。一方面,要补上劳动合同;另一方面,要补上离职证明;最后,要和代缴单位做好沟通,防止考察组去代缴单位进行考察。

【清退社保记录】

将代缴的社保清退掉。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目前法定的退保情形只有四种: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如果不满足上述的四个条件,能不能退保,各地的执行标准不一样,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可以退保,如果缴费记录时长较短,比如说一到两个月,可以联系单位出具退保理由,需要当地人设部门审核,一般常见的理由有:误缴、多缴等。具体规定流程可以咨询当地人社局。

总之,还是希望各位考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反应情况,若确实在单位上班,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暂时未找到工作的,则可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四、案例分析

考生A有两段工作经历:2015.06-2016.06,在甲公司工作;2016.06-2017.09,待业(期间为了获得落户、买房等资格通过代缴单位缴纳社保);2017.09-2021.06 在乙公司工作。 在填报公考信息时,他如实填写个人工作经历: 2015.06-2016.06 甲公司任XX职务 ;2016.06-2017.06 待业 ;2017.06-2021.06 乙公司任XX职务 。
由于参加考公的地区政审需要开具社保缴费记录,于是在政审中发现张三的社保缴费记录显示:2016.06-2017.06 在待业期间,仍然有代缴公司为其缴纳社保, 与其报名信息中工作经历不符,并且档案中没有证明在代缴公司工作的劳动合同及离职证明,因此判定为社保代缴,政审不予通过。

本案例中,考生在政审之前有两种选择,要么去代缴公司补齐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要么与人社局进行沟通,看看是否能通过单位出具证明等方式消除社保缴费记录。实际政审环节,并不是每个地区都要求查社保记录,但是如果有要求,一定要在政审之前提前将社保记录问题处理清楚,尽量退保,如果不能退保,可以联系招生主管部门,咨询相应补救措施。

联系方式:
微信号:6621335(备注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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