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27-1957年
上海之名始于宋代,得名于吴淞江支流上海浦。1292年,上海改镇为县。
1927年7月7日,上海特别市成立,标志着上海建市之始。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次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上海市列为中央直辖市。上海市时辖20个市区和10个郊区,共30个区。
1950年,各区人民政府成立后,党和政府对城市地区和农业地区实行不同的政策。经过对一些辖区不均的区进行合并调整,1956年上海市时辖18个区。
1927年7月7日,正式宣布建立“上海特别市”,直属国民政府。这是第一次把“市”作为行政区域单位确定下来,标志着上海建市之始。
上海特别市拟划入上海县全境和宝山、松江、青浦、南汇四县的部分地区,共计30个区。到1928年,实际划入17个区。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市政府将南汇、奉贤、川沙、嘉定、宝山、崇明县复归江苏省,市区按警察管区来划区,以序数字将市境划分为从一到三十二共32个区,其中从一到二十为市区区,二十一到三十二为郊区区。
1946年1月,由于序数字不方便记忆和使用,又以地名重新命名。
1950年上海市全图
1949年5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辖20个市区和10个郊区,总人口约为540万人,其中市区人口约为450万人。
1950年1月,为华东行政区代管的中央直辖市,华东军政委员会驻地。
1952年
洋泾区拆分·新市区并入江湾区
1952年9月23日,因洋泾区所辖区域较大,决定将洋泾区划分为两个区:东昌区和洋泾区。江湾、新市两郊区,决定合并为一个行政区,定名为江湾区。上海市时辖30个区(21个市区,9个郊区)。
1953年
共设31个区
1953年11月,全市水域面积24.5平方公里,各种船只16655条,共有船民74437人,大多以船为家。为加强上海水域的民主建政,故建立水上区。管辖范围为上海市地区的主要河流包括黄浦江、苏州河及其支港。上海市时辖31个区。
1956年
撤并为18个区
1954年6月,撤销华东行政区,上海市由中央人民政府直辖。
1956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调整行政区划。合并调整后,全市有15个市区、3个郊区、1个水上区,共有19个区。
1956年6月,水上区撤销,水上地区工作划归黄浦区暂时负责,1957年4月,水上地区分别划入邻近的陆上区管辖。上海市时辖18个区。
二、1958-1979年
上海设市以来,管辖区域以城市化地区为主,兼有近郊农村地区。辖区面积狭小、人口众多,成为上海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瓶颈。
1958年1月和11月,国务院批准将历史上与上海关系密切的上海等10个县,从江苏省相继划入上海市。这是上海建市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行政区划调整,奠定了今天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的基础。
1964年,通过行政区划调整,上海市时辖10个市区和10个郊县,共20个区县,这种状况一直保持到1979年。
1958年
江苏10县划归上海
1958年1月17日,国务院批准将江苏省的嘉定、宝山、上海3县划归上海市。
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批准将江苏省的川沙、青浦、南汇、松江、奉贤、金山、崇明7县划归上海市。
1958年
浦东县设立
195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西郊区、北郊区、东昌区、东郊区,设立浦东县。1958年底,全市有14个区,139个街道;11个县,175个乡,33个县属镇。
1960年
市区撤并·闵行区、吴淞区设立
1960年1月,撤销蓬莱、邑庙2区,设立南市区。撤销江宁、新成2区,重建静安区。撤销提篮桥区,并入虹口区。撤销榆林区,并入杨浦区。析上海县闵行、吴泾地区置闵行区;析宝山县吴淞地区置吴淞区。上海市时辖12个区和11个县,共23个区县。
1961年
浦东县撤销·嵊泗短期划入
1961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浦东县,其城市化地区并入黄浦、南市、杨浦3区,农村地区并入川沙县。上海市时辖12个区、10个县,共22个区县。
1961年3月,浙江省舟山县的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第二年5月又复划归浙江省。
1964年
吴淞区、闵行区撤销·10区10县格局形成
196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吴淞、闵行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杨浦区和徐汇区。至此,全市共有10个市区和10个郊县,共20个区县。这样的行政建制在以后16年中保持相对的稳定。这一年上半年,全市共有111个街道,197个人民公社,2822个生产大队。年底,街道调整为103个。
1966年
松江、金山、奉贤部分公社、大队调整
1966年10月,松江县山阳、漕泾、朱行、亭新、枫围5个公社和枫泾、亭林2个镇,以及张泽公社南部的金明、津星2个大队划归金山县;金山县泖港公社划归松江县;松江县漕泾公社黄沙、花园、南迎龙3个大队划归奉贤县。
三、1980-1996年
1978年改革开放后,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为理顺城乡管理体制,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于1980年和1981年先后恢复设立吴淞区和闵行区。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郊县开始撤县设区,吴淞区、宝山县于1988年合并为宝山区,闵行区和上海县于1992年合并为新的闵行区,嘉定区也于同年设立。
为深化改革,进一步实行对外开放的重大部署,1990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宣布开发开放浦东的战略决策。国务院于1992年10月批复撤销川沙县建制,将其与黄浦、南市、杨浦3个区的浦东部分和原上海县三林乡合并,设立浦东新区。1993年1月1日,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揭牌成立。
1980年
吴淞区恢复
198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吴淞区建制。将宝钢地区办事处行政区域和宝山县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1984年9月,又将石洞口发电厂厂区划归吴淞区。上海市时辖11个区、10个县,共21个区县。
1981年
闵行区恢复
198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闵行区建制。其行政区域包括闵行、吴泾地区和原上海县的15个大队。上海市时辖12个区、10个县,共22个区县。
1988年
吴淞区、宝山县“撤二建一”
1988年1月21日,为统一规划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吴淞区、宝山县,建立宝山区。上海市时辖12个区、9个县,共21个区县。
1992年
上海县、闵行区“撤二建一”
1992年9月26日,为理顺城乡管理体制,加快区域经济发展,逐步形成城市中心区、郊区和县三个管理层次,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上海县、闵行区,建立新的闵行区。上海市时辖12个区、8个县,共20个区县。
1992年
嘉定撤县设区
1992年10月11日,随着嘉定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已形成既有城市又有农村的新格局,需要建立一个兼具城市和农村两种管理职能的新区体制与之适应。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嘉定县,建立嘉定区。上海市时辖13个区、7个县,共20个区县。
1992年
浦东新区设立
随着浦东开发开放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1992年10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川沙县,将黄浦、南市、杨浦三区的浦东部分和上海县三林乡,从原所属区、县中划出,与原川沙县全境合并,设立浦东新区。1993年1月1日,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揭牌成立。上海市时辖14个区、6个县,共20个区县。
四、1997-2023年
在浦东开发的带动下,上海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率不断提高,城市布局结构继续调整。为促进市区和郊区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南汇和崇明先后于1997年至2016年间撤县设区,县级行政建制在上海成为历史,上海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
为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提高行政效能,黄浦区在2000年和2011年两次“撤二建一”,成为新的黄浦区,行政区域覆盖原南市区和卢湾区范围。静安区和闸北区也于2015年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通过“撤二建一”成为新的静安区。
2009年,为提升浦东开发国家战略的承载能力,提供转型发展新空间,国务院批准撤销南汇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浦东新区。
至2023年,上海市辖有浦东新区和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闵行、宝山、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16个区。
1997年
金山撤县设区
20世纪90年代后期,为促进市区和郊区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也为上海南翼发展,从体制上打下一个很好的基础,经国务院批准,1997年4月29日,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上海市时辖15个区、5个县,共20个区县。
1998年
松江撤县设区
1998年2月2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松江县,设立松江区,以原松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松江区的行政区域。上海市时辖16个区、4个县,共20个区县。
1999年
青浦撤县设区
1999年9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青浦县,设立青浦区。上海市时辖17个区、3个县,共20个区县。
2000年
黄浦区、南市区“撤二建一”
2000年6月13日,为改善中心城区的区域布局,推进建设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现代化城市格局,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黄浦区和南市区,设立新的黄浦区。上海市时辖16个区、3个县,共19个区县。
2001年
奉贤撤县设区
2001年1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奉贤县,设立奉贤区。奉贤撤县设区,标志着奉贤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上海市时辖17个区、2个县,共19个区县。
2001年
南汇撤县设区
2001年1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南汇县,设立南汇区。南汇撤县设区,标志着南汇的历史揭开了新的一页,南汇的发展拉开了新的序幕。上海市时辖18个区、1个县,共19个区县。
2005年
长兴乡、横沙乡划入崇明县
2005年5月18日,为实现“三岛”统一规划、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经国务院批准,将宝山区的长兴乡、横沙乡划入崇明县管辖。
2009年
南汇区并入浦东新区
2009年4月24日,为进一步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为浦东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提供容量和平台,打造上海承载国家战略目标建设的核心区,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南汇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浦东新区。上海市时辖17个区、1个县,共18个区县。
2011年
黄浦区、卢湾区“撤二建一”
2011年5月20日,为开拓中心城区发展空间,使沿江规划的实施更加整体划一,并提高行政效能,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黄浦区和卢湾区,设立新的黄浦区。上海市时辖16个区、1个县,共17个区县。
2015年
静安区、闸北区“撤二建一”
2015年10月13日,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布局,更好的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静安区和闸北区,设立新的静安区。上海市时辖15个区、1个县,共16个区县。
2016年
崇明撤县设区
2016年7月22日,为更好的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推动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加快发展,加快崇明生态岛建设,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崇明县,设立崇明区。上海市时辖16个区。崇明撤县设区标志着县级行政建制在上海成为历史,上海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
2019年
上海市行政区划
2019年,上海市时辖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共计16个区。
上海将继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扩大生态空间、保障农业空间、优化城镇空间。上海将努力建设成为卓越的全球城市、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