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持原籍办理完后的相关手续上传到人才局网,并打印《报户口介绍信》;
3、持海淀公安分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复印件、原籍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市人才局网打印的《报户口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其它相关材料(落户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等材料原件)到公安海淀分局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4、持落户手续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联系方式:
微信号:6621335(备注来意)
扫码加微信(备注来意,不然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