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第四条其他注意事项第3点提到:“符合以上退费条件未申请退费且未参加考试的,所报考课程成绩显示为“缺考”。缺考不记入考生的自考诚信档案,对考生继续参加自考没有影响。”
拓展内容
咨询渠道共有三种:
1、微信答疑:微信查找账号“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关注或直接扫描平台下面的二维码关注,关注账号后即可留言提问。
2、现场咨询:各区自考办:大兴区为周二、周五,其他区为工作日。
3、电话咨询如下:
市考办:010-89193989,按“6”转接自考
区考办:http://www.bjeea.cn/html/selfstudy/gqzb/2017/0927/68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