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化入户】
人社局发布的《广州市差别化市外迁入管理办法》正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广州落户门槛或大幅降低:只需满足大专或技校学历,社保满一年,年龄28周岁及以下,就能在广州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等7个行政区落户。
>>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内容
公安局发布的《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内迁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也在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差别化入户人员入户广州市后,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户口根据不同条件在广州市内迁移。
>>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内迁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市民可在2020年12月25日前向人社局和公安局分别反馈意见。
【入户方式】
1、职称入户
2、技能入户
3、积分入户
4、投靠入户
【入户条件】
1、职称入户
类别 | 年龄 | 在广州参保年限 |
具有高级职称 | 5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具有中级职称 | 40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2、技能入户
必备条件 | 职业资格 | 年龄 | 社保 |
1、技术技能类人才须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过渡期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40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具有高级技师 | 45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
具有技师 | 40周岁以下 | 连续1年 | |
具有高级工 | 35周岁以下 | 连续2年 | |
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 | 40周岁以下 | 连续1年 |
3、积分入户
申请入户广州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指南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社保年限计算方法:
1、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4)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5)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4、投靠入户
(1)投靠父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①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②父母亲一方是在本市服役的驻穗部队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③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2)投靠配偶
①配偶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❶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❷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
❸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②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部队的现役军人。
(3)投靠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①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②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户籍;
③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满2年)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本市户籍。
【入户指南】
1、职称入户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可以入户>>职称入户指南
2、技能入户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可以入户>>技能入户指南
3、积分入户
符合积分入户条件可以申请积分入户>>积分入户指南
4、投靠入户
符合直系亲属投靠条件的可以投靠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