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办理落户介绍信和落户相关材料到服务中心初审。
2.初审合格后服务中心给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开具办理落户介绍信。
3.本人持服务中心介绍信到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4.本人将从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办理的落户手续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备齐后交到服务中心。
5.服务中心负责去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原户籍是京外户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单位给服务中心开具的同意办理落户介绍信。
2.社科院集体户办理信息统计表(附表1)。
3.落户申请书(附表2)。
4.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身高、血型、联系方式、贴上1寸白底彩照)
5.户口迁移证。
6.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原主管单位公章。(集体户提交)
7.北京市公安局准予迁入证明。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0.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入住登记表或租房合同书复印件。
11.上交材料清单(附表3)1份。(本人签名、日期、联系电话)
(二)原户籍是北京市户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单位给服务中心开具的同意办理落户介绍信。
2.社科院集体户办理信息统计表(附表1)。
3.落户申请书(附表2)。
4.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身高、血型、联系方式)
5.常住人口登记卡。
6.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原主管单位公章。(集体户提交)
7.北京市公安局入户通知单。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
10.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入住登记表或租房合同书复印件。
11.上交材料清单(附表3)1份。(本人签名、日期、联系电话)
(三)新生儿报出生(仅限女博士后)落户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本人单位给服务中心开具的同意办理落户介绍信。
2.社科院集体户办理信息统计表(附表1)。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落户申请书(附表4)。
5.新生婴儿父母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婴儿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7.新生婴儿的医院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生育服务单。
9.租房合同书复印件。
10.上交材料清单(附表3)1份。(本人签名、日期、联系方式)
东城分局户籍办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城分局户籍办理处
地址:东城区金宝街52号 电话:65258800-8147(周一至周五09:00-17:00)
服务中心户籍办理处
地址:建国门内大街5号院4号楼323房间 (周一至周五08:30-16:30)
电话:85195895 邮箱:jth@cass.org.cn
附表1:社科院集体户办理信息统计表
附表2:落户申请书(博士后进站)
附表3:落户材料清单
附表4:落户申请书(新生儿报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