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政策能查到最久远的文件是国务院于1989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政策的主要管理单位是人社部,从人社部官网公布的政策文件来看,只有1999年发布的这则通知:
面向对象和办理条件
根据本人了解到的有关信息,能够使用本政策户口进京的对象主要面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含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中央企业和单位以及高新技术企业人员。上述人员还需满足具体的条件,才有资格为配偶和子女办理户口、档案进京。
根据文件要求,京内一方需满足如下任一条件:
1.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2.博士学位获得者(在京单位任职一般需满一年)
3.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
4.机关现任主任科员且年满30岁并分居满两年的人员
5.大学本科毕业八年且年满30岁并分居满两年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简单来讲,先紧着领导岗位人员,其次是高学历人士,最后都不济的就靠时间来凑。如果申请人符合第5个条件,并且也在工作期间获得了硕士学位,但硕士毕业小于3年的,尽量选择第5个条件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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