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环境保护标准。电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
北京机动车注册登记规定
申请材料
申请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身份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来历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
委托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车辆出厂合格证: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属于用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的进口机动车底盘进口凭证)
进口凭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税务证明: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保险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其他材料:机动车技术资料档案袋
申请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提交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不属于免检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查验机动车的地点查验机动车。
2、查验机动车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办理注册登记的申请资料到办理注册登记的地点申请注册登记。
3、工作人员收存申请材料并录入信息,此时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需同时缴纳相关费用。
4、牌证制作完成后,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可直接领取。
申请地址
北京机动车上牌办理地点之查验车辆的地点
北京机动车上牌办理地点之注册登记的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国产机动车注册登记一个工作日内办结;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 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收取15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