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单位书面申请(抬头写: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在京一方及配偶的书面申请,申请署名必须手写;
3、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全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8、被调人在京接收单位接收函,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9、《干部调京审批表》两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三份;
10、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含)以下可随迁),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须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1、填写《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此表公司盖章后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核实盖章(见附件)
13、户口在京一方档案中的《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单位流动人员转入登记表》、《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单位流动人员转出登记表》(包括市人才或其它区、县人才中心存档材料)复印件
14、户口在京一方如果是"引进人才"进京的,提供档案中《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如果是毕业生分配进京的,提供档案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15、在京一方到公司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16、申请单位对在京人员《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说明(下载地址: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17、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下载地址: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1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办理流程
1、在京一方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用人单位备齐所有申报材料送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窗口审核,材料审核无误后,向京外方发调档函;
3、档案审核合格后,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