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探索普通高中多元招生录取方式,推动
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按照《北京4h+2 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
(要求,现就2023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 试点学校及登记入学计划
1.北京市第五十六中学,登记入学计划80人。
2.北京市宣武外国语实验学校,登记入学计划80人。
3.北京市西城职业学校 (附设普通高中班) ,登记入学计划100人。
(二) 报名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试点学校登记入学
1.已参加2023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本区所在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
届初三年级学生,
2.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地理、生物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卷面成绩不低于42分 (卷面成绩总
分值70分)。
(三)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各试点学校报名时间统一为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
2.学生持《2023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报名表》和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名,每名学生仅可报名1所试
点学校。
《2023年普通高中登记入学报名表》和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均由报名学生所在学校出具,须签署
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入学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录取及结果查询
1.登记入学依据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试点学校登
记入学计划时,全部予以录取;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试点学校登记入学计划时,严格按照登记入学计划人数录
取。确定录取名单后,按程序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2.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报名学生
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已被普通高中登记入学录取的学生
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4.报名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录取结果无效
二、工作要求(一)
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和解读,使学生和家长全面准确了解政策信息。
(二) 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登记入学
试点工作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各试点学校要严格执行登记入学工作相关规定,对于违规招生、影响招生秩序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 各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
初中校要认真做好报名学生学籍核查等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填写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要强化对已录取学生后续的学业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要统筹做好初三毕业年级管理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平稳有序。
点评:
普通高中登记入学是东西城一起开始的,目的是缓解学生的入学压力。对于符合标准的学生来说,可以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