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来说,住所积分和职住积分这是两个不同的指标,只要你有自有住房(要求是住宅类)这个分数就会有,一年1分累计增长。稳定住所指标的积分,不受房屋数量所影响,不管你的名下有几套房子,不管房子在城区还是郊区,都是只加1分。城区郊区换房,你名下也是有合法稳定住房的,所以也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加分。如果换房期间,先卖掉城区房子,再买的郊区房子,房本的日期没有完全接合,中间会有几个月的空窗期,那么这段空窗期的几个月,是按照租房进行计算的。
第二个来说,职住积分,在郊区买的房子,也是正常填写住所信息。如果你有2套房,1套市区,1套郊区,城区购买时间比郊区长,按如下方式填写:居住地填写时,2018年1月之前,居住地填市区;2018年1月以及1月以后填郊区。例如:18年2月拿到顺义区第二套房的房产证,第一套房在朝阳是08年的房本。在申报的时候自有房产所在区域,系统自动给结果,这个填写被实验过,这种填写方式是可以的。这样既可以拿到市区房子的居住积分,也可以拿到郊区房子的职住积分。
官方的文件也写了,申请人在申报阶段根据实际居住情况填报的居住“起始年月”与“终止年月”, 不必必须与取得房产证时间一致,也不会影响该自有住所的房源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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