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今年,本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坚持区级主责、免试就近。小学入学坚持以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小升初坚持免试派位,按志愿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各区将在4月30日前陆续发布入学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公布
文件中提到,
4月30日前,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5月1日起,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5月5日至5月31日,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5月8日至5月14日,各区教委受理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
6月3日至6月6日,完成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小学报名
6月12日,完成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派位录取
6月17日至6月18日,完成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3日,完成全市小升初派位录取
7月上旬,完成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其中,这些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区小学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各区教委要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强化部门联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禁止以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坚持“四个严禁”,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各区教委将落实市级文件的宏观指导性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区级文件,经区政府同意后,4月30日前陆续发布。各区教委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全面做好入学政策宣传和招生的各项工作,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