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驻锡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的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本市(包括无锡市区及江阴市、宜兴市)
申报材料:
1、《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2、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户口审批报告表》、随军批复、任职命令。
3、结婚证。
4、随迁子女关系证明: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等。
办理地点:部队驻地的区县级政务中心公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