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三年,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前后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办理入口: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
2.办理流程
(1)单位登陆提交申请
用单位用户名、密码登陆【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在系统的“办理员工申请”菜单中,填写“证件续签”信息、为其录入近三年平均应税收入信息并保存。
(2)报送纸质材料
须单位联系人持身份证件和申报材料到“中心”进行审核。
温馨提示:
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西城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
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塔院胡同8号院
办理时间:每周二、三、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政务咨询电话:66007070
3.申报材料
(1)在【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中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声明栏中签字);
(2)申请办理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亲笔签名)(见附件4下载);
(3)诚信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12下载);
(4)持证期间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有效期至少为办理日六个月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5)2019年之前须个人登录“北京市网上税务局(自然人版)”打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须加盖单位公章);2019年之后须单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代扣代缴项目栏的查询统计功能中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2019年之后的个人信息,截图打印(须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7)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手机号)。
4.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办理续签手续时,应在上述办理时限内同时完成系统提交和向“中心”申报纸质材料的手续,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齐全。如需补充材料的,单位也应在上述办理时限内完成补充材料提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