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六大房山”现代化建设,加快引进一批高精尖人才及团队,根据《房山区实施“聚源计划”引才聚才支持办法》(房人才发[2023]4号)的相关规定,房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房山聚源计划”人才认定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才类别
此次“房山聚源计划”认定类别包括战略人才、领军人才、骨干人才、优秀人才。每类人才认定条件详见附件1。
二、支持政策
“房山聚源计划”将为入选人才提供资金奖励、引进落户、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健康、出入境便利及机场服务、文旅服务、配偶就业、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政治关爱等11个方面服务措施。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时间:2023年4月20日-6月21日。
2.组织申报:
(1)战略人才和领军人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园区管委会依照人才分类和产业分类作为归口推荐单位,广泛征集本领域、本辖区内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此外,为扩大政策覆盖面,个人可根据自身及企业实际情况自主开展申报。此次申报工作每家用人单位每个人才类型仅限推荐1人。在综合评审过程中,经推荐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将予以重点考虑。
一是归口单位推荐申报流程:申报人将材料报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归口推荐单位—归口推荐单位审核汇总后择优报区委人才办。
二是个人自主申报申报流程:申报人将材料报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后择优报区委人才办。
(2)骨干人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人才申报条件要求进行评选认定。申报流程:申报人将材料报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归口单位—归口单位评选认定后报区委人才办报备。
(3)优秀人才,由各用人单位按照人才申报条件要求进行自行认定,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加强日常管理。申报流程:申报人将材料报送所在单位—所在单位自行认定后报归口单位—归口单位建立人才信息库。
“房山聚源计划”归口推荐单位名单
3.申报材料:
(1)战略人才和领军人才申报材料:
一是归口单位推荐,归口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推荐人的推荐材料:申报书(详见附件2)、相关附件材料(详见附件3)和申报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4)合并胶装一式四份,申报人员情况表汇总(详见附件4),所有材料电子版刻盘或存储U盘,并于6月19日-6月21日一并报送至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工程建设厅7号窗口。
二是个人自主申报,申报材料为:申报书(详见附件2)、相关附件材料(详见附件3)和申报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4)合并胶装一式四份,由用人单位将候选人的纸质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刻盘或存储U盘,于6月19日-6月21日报送至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工程建设厅7号窗口。
(2)骨干人才申报材料提交:经归口单位认定后将申报人员情况表汇总(详见附件4)和申报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5)电子版刻盘或存储U盘,于6月19日-6月21日报送至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工程建设厅7号窗口。
(3)优秀人才申报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将认定后的优秀人才申报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4)报归口单位,归口单位对本领域、本辖区优秀人才进行统计汇总,将申报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5)电子版刻盘或存储U盘,于6月19日-6月21日报送至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工程建设厅7号窗口。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人才政策咨询
区委组织部:闫文强、郎 哲 89352599
区科委:王勇 89350223
区文旅局:赵建平 89368262
区金融办:李宏 69385815
区商务局:王丽平 81312708
区卫健委:宋红燕 89361144
区教委:于志刚 89353415
区人力社保局:耿庆楠 89367047
(2)申报材料咨询:高晓莉 62663593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房山聚源计划”是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各重点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
吃透政策、提高服务。要把政策吃透吃准,做好解疑答惑,如遇政策把握不准、申报咨询难以答复的,要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加强沟通协作,共同为人才做好申报服务。
严把审核、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涉密材料选择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申报。要严格推荐程序,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一致性。
附件:
1.“房山聚源计划”人才认定条件
2.“房山聚源计划”申报书
3.“房山聚源计划”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4.“房山聚源计划”申报人员情况表
5.“房山聚源计划”申报人员汇总表
联系方式:
微信号:6621335(备注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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